北京|1/3常住人口租房住 ,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二 )


新规或可填补管理空白
在11月24日下午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中,多位委员认为,草案在加强管理方面的内容十分突出。采访人员发现,从征求意见稿到条例草案稿,第四章节“培育和发展”的名称也改为“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
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郝志兰看来,条例草案填补了管理空白,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在完善规范传统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的同时,将住房租赁经营新业态也一并纳入监督管理,针对长租公寓爆雷、违规“资金池”、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等市场乱象,明确了住房租赁企业设立登记、房源信息发布、网签备案、押金托管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条例的一大进步,是强调了住房租赁企业的备案,并要求有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和专业人员能力,这使得管理上有了抓手。”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说。
条例草案里介绍,北京将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衔接合同备案和出租登记。鼓励出租人、承租人通过平台在线签约,并登记备案。住房租赁企业应当通过平台网签备案。平台将签约信息同步向公安机关共享。
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管理还下沉到基层治理体系中,建立市区统筹、街乡负责、居村协助的治理架构。但有委员认为,草案读下来,对这部分的说明并不充分,仍然担心纠纷发生时权责不清,各方互相推诿。
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局等监管主体各司其职。条例草案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负责住房租赁综合监督管理及住房租赁经营、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
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主任陈永担心的是,风险防范由住建这类行业部门承担有一定难度,行业部门对通过“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方式形成违规建资金池等资本信息的反应得并不特别敏感,但都交给金融部门监管也很困难。他建议,条例应进一步增加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容。
北京|1/3常住人口租房住 ,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3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下班的年轻人向社区工作人员展示“健康码”,准备进入社区。这附近散落着大大小小的青年公寓。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赵迪/摄规范市场,立法是必由之路
赵庆祥参与了条例草案的立项研究和起草研讨等相关工作,他告诉采访人员,实际上,北京早在2014、2015年前后就开始了住房租赁条例的立法研究工作。
2020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列为2021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赵庆祥介绍,出台《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势在必行,在北京有超过1/3的常住人口租房住,加上房东及住房租赁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住房租赁关系到这座城市将近半数人的利益。这样一个既关系基本民生又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没有一部专门法规,想治理好、发展好是不可想象的。国际经验也表明,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住房租赁行业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有效解决住有所居等问题,立法是必由之路。
在赵庆祥看来,无论是国家的住房租赁条例还是北京市的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历时较长,主要原因是要对住房租赁的基本问题和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行业的发展规律研究清楚,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立一部固根基、利长远的良法,因此必须格外重视研究。截至目前,还有一些重要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关系,以及各自如何规制,又如何处理相互关系等。
这个问题也反映在此次条例草案中。条例草案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住房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城市公有房屋、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不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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