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送出的电器要视同销售处理吗?

|卖房子送出的电器要视同销售处理吗?

【|卖房子送出的电器要视同销售处理吗?】
问:墨子老师 , 您好!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 我们在销售房子的时候有赠送业主家用电器 。 请问这些赠送的电器我们是否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
答:感谢您的提问!贵公司将购入的电器随销售的商品房赠送给业主不属于无偿赠送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及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 , 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均不作视同销售处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