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拆迁,很多人都想着,现在经济这么好,再等一等,评估价格还能涨。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详细解读拖时间,房屋的评估价格会涨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编辑?但是如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决定补偿之日相距时间过久,房屋的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以公告之日的价格进行补偿往往不能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违背了公平补偿的原则。
事实上,对于评估时点的确定不能静止、片面的认定,而应结合征收评估报告有效期限、双方程序推动情况、房价涨幅情况等综合考量,不能一概而论。譬如在下图列明的不同情况下,可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
在近年来最高法的裁判文书中明确提到:征收方怠于履行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自身存在明显过错的情况下,房屋价值的评估时点才会酌情进行“后移”。
因此,如果房屋的评估报告已作出,但被征收人无正当理由迟延履行签约、腾房义务的情况下,其应承担房价上涨带来的风险。也就是说,此时不仅补偿价格上涨不了,自己的房屋还相对贬值了。
史律师提醒
【 时点|北京拆迁律师:拖一拖,也许房屋的评估价值能涨?】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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