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标准|2021年衢州市本级公租房准入标准来了,快看→( 二 )


(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户籍条件: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2.收入条件: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9630元(含);3.财产条件:申请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之一:(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8.4万元。(2)家庭成员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投资(含出资认缴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一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2万元(含),机动车辆价格以车辆销售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同一保障家庭成员之间的车辆变更转移的,按家庭首次购买该车价格计算。自申请(年审)当月前12个月内办理机动车辆过户(注销)的,仍认定为拥有车辆,拥有生活用机动车辆的准入条件按照前款规定执行;自申请(年审)当月前12个月内办理企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过户(注销)的,仍认定为有企业(公司)投资或个体工商户,有企业投资或个体工商户的准入条件按照前款规定执行。4.住房条件:申请家庭成员在衢州市区以下范围内无住房,且在申请当月前5年内无转让房产记录,未租住政府提供的住房或租赁补贴,“以下范围”与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条件相同。5.就业条件: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或公积金。
保障方式及标准
准入标准|2021年衢州市本级公租房准入标准来了,快看→

新就业无房职工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
1保障面积标准按人均18平方米保障面积标准,3人(含)以下家庭保障面积按54平方米标准保障,4人及以上家庭按家庭成员人数×18平方米标准保障。
2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保障面积标准内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6元。
3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按公租房三档家庭标准执行。
市本级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须知
准入标准|2021年衢州市本级公租房准入标准来了,快看→

受理范围及对象
府山街道、荷花街道、信安街道、白云街道、衢化街道、花园街道、双港街道的双水桥社区和锦绣社区范围内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等住房救助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线上申请受理方式及流程
准入标准|2021年衢州市本级公租房准入标准来了,快看→

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登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注册或登入个人账号,搜索栏输入“公租房”,选择“公租房申请”或“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或“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在线办理(注:根据办理提示完成操作),提交完成。
“浙里办”手机APP自助申请下载“浙里办”手机APP注册或登入个人账号-搜索栏输入“公租房”,选择“公租房申请”或“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或“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在线办理(注:根据办理提示完成操作),提交完成。
线上申请有困难的群众,可凭身份证(含家庭成员)前往就近社区或市住房中心(东河沿30号)公租房大厅申请公租房保障,工作人员按照线上申请流程指导办理。
申请条件
准入标准|2021年衢州市本级公租房准入标准来了,快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