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多少个市州 吉林省多少个市和县及名称( 二 )


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销售药品 。
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方式;不得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 。
第十四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的 , 应当与受托经营企业签订委托协议 , 并按照规定提供委托范围、委托方式等可供追溯的信息 。
药品生产企业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 , 但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其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 。
第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向个人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提供药品 。
第十六条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 。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 建立健全涵盖企业总部、全部连锁门店和配送中心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和统一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 对连锁门店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 。
连锁门店应当按照要求依法开展药品零售活动 。
第十七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注册执业乡村医生的处方销售处方药 。
医疗机构依据国家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制定的互联网诊疗管理规定出具的电子处方与纸质处方具有同等效力 。
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省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 , 结合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品种、经营规模、地域差异和药品安全风险等因素 , 制定差异化配备执业药师和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 , 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相衔接 , 稳步提升执业药师配备比例 。
第十九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属性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对药品进行运输、储存;委托运输、储存药品的 , 应当监督受托方履行委托协议 , 保证运输、储存过程中的药品质量 。
药品说明书要求冷冻、冷藏储存的药品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运输、储存受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 使用冷冻、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储存 。
第二十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药、劣药的 , 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 , 并及时向其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不得自行处理 。
第二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药品或者收购过期药品 。
第三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设置药房或者药柜 , 应当符合有关药品购进、验收、保管、储存的规定 , 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储存制度 , 保证药品质量 。医疗机构内设科室不得违反规定私设药柜 , 医务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不得私自销售药品或者制剂 。
第二十三条农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 , 也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 由本乡(镇)卫生院或者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代购药品 。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再委托他人代购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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