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事业单位职级并行方案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方案( 二 )


  • (四)管理岗人员很多处于混编状态
其实在基层的区县机关单位,有很多单位都是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混编运行状态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岗人员与公务员从事的工作内容与性质几乎没有差异 , 而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后,造成了两者之间晋升空间之间的巨大差异 。
滕州市事业单位职级并行方案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方案



二、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范围:县以下目前 , 之所以将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范围限定到县以下 , 可能有多方面的考虑,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方面:
  • (一)事业单位本身的复杂性
与公务员不相同,事业单位在各地的分类、管理方式以及人员构成较为复杂,混编情况也很普遍,而且人数是比较多的 。初期将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限定到县以下事业单位,可能也是基于这多方面的考量 。而我们反观公务员,不管是参公人员还是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 人员构成比较单一,管理方式一直都很规范,而且没有特别复杂的分类情况 。所以最初事业单位在选择试点的时候,也都是在县域范围内,后期全面推行,也是从县以下开始 。
  • (二)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性的政策性限制
因为在事业单位中,区县以下的事业单位自2016年开始,很多地方均实行五年最低服务期限 。这就造成了很多在基层事业单位中的管理岗人员无法通过考试或者调动的方式寻求发展空间 。这种情况下,只有从制度层面去改革考量,才能为基层的这些单位留住人才,从而激发这些在基层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二、专业技术岗人员初期不实施职员等级晋升的原因
  • (一)专业技术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较为困难
首先,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说,专业技术岗人员实行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可能性非常小 。最主要的原因是:专技岗人员主要是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并不能通过虚设等级来简单兑现待遇 。
试想,假如六级副高职称的副教授,如果通过虚设的专业技术等级,可能对于真正的六级副教授来说非常不公平,会给评定程序上带来无法破解的难题 。而且这会在管理方面产生很多的麻烦和问题 , 目前还没有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 。
这些都造成了专业技术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出台的难度极大 , 而且不利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发展方向 。
  • (二)专业技术岗人员本身的专业性和晋升制度设置的难度
专业技术岗,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工作必须是要通过严格的筛选和评定才能获得等级职称 , 而且专业技术人员并不具有领导职能,这与管理岗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
管理岗的非领导职员可以晋升到领导的职员岗位,这也是制度设置的最主要晋升途径 。但是专业技术岗人员如果设置虚职的专业技术等级,那虚职的专业技术等级是否能晋升今后的正式专业技术等级,这可能在制度上有很大的设计难度 。比如一个七级虚职教授,后期能否晋升六级或者五级教授,这个制度怎样设计?很难把握 。
所以如果设置了虚职的专业技术等级,极有可能会破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职能的发挥 , 很多人会通过晋升虚职专业技术等级 , 进一步在后期晋升更高专业技术等级提供了制度性不规范跳板 。如果这样子,那岂不是失去了专业技术人员本身的专业技术性?
所以我们说现阶段,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率先实施职员等级晋升的最主要原因是:专业技术岗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工作没有实职和虚职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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