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育儿假可以叠加吗?】
佛山育儿假可以叠加吗?
答:不可以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
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 。例如,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3周岁 。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 , 原则上不超过2次 。
推荐阅读
- 持有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佛山车牌为什么有三个字母 佛山车牌为什么有三个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
- 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春节放假通知
- 虚假诉讼罪有怎样的构成要件 虚假诉讼罪的条件
- 时间+出行 2023西安事变纪念馆春节假期参观公告
- 2023年江西公积金管理中心春节放假时间及服务安排
- 合肥方兴社区医院2023年春节放假安排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出售假币罪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