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工作流程是该如何的

【专利申请的工作流程是该如何的】

专利申请的工作流程是该如何的


1.申请专利前,发明人应进行专利与非专利文献检索 , 确定拟申请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发明人根据文献检索结果与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 , 编写专利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同时填写《理化所专利申请表》;
3.发明人将编写完的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的电子版,与《申请表》一起交业务处;
4.业务处对发明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审后 , 委托专利代理公司代理申请;
5.专利代理人根据申请案说明书初稿 , 撰写正式申请文件 。期间,专利代理人有权向发明人了解与申请案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申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6.所有申请文件经发明人确认后 , 专利代理人将按专利局规定的格式完成填写、打印、复制等,然后正式向专利局递交申请;
7.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 , 专利局将予以受理,确定申请日、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8.业务处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为该专利申请建档立案,缴纳各种申请费用 。
9.业务处将在所内网上办公系统中披露相关受理信息 , 同时为研究组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为研究组查询、复印该专利申请其他相关文件提供方便 。
10.专利局对受理的专利申请进行初审 , 认为合格,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即行公开;认为不合格 , 通知补正,补正合格,予以公开 , 不合格,驳回该申请 。
11.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 专利局将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对专利申请进行实审,并做出授权决定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12.业务处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 , 及时通知发明人,配合专利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复
13.业务处在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 , 缴纳各种费用 。
14.专利局收到缴纳的各种登记费用后,对此专利予以授权登记和公告,并发给专利证书 。
15.业务处收到证书后 , 将在办公网上予以公布,发明人见到此信息后,可到业务处领取证书复印件 。所有原件由业务处留存 。
16.每年初 , 业务处集中征集授权3年以上专利的处理意见,对于发明人建议放弃的专利,征得所长同意后,予以放弃 , 其他专利及时交纳年费,维护专利权的存续 。
17.每年3月,对上一年授权专利的发明人予以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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