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610112 310107开头的身份证是哪里的( 五 )


开始觉得 ,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恐怕自己太想家了 , 后来就不这么认为了,因为有时候我是不想家的 , 不想家的时候我仍然还做这样的梦 。我仔细想了想,或许因为它是我的故乡,我是在那里出生的,而且母亲、哥哥都埋在那里 。如一株麦子或者是苞谷,无论它们被运到哪一座城市,被人们加工成麦片还是面粉 , 它们基本的味道是一样的,营养成分是一样的 。

身份证610112 310107开头的身份证是哪里的



这是一个大移民时代,陌生人见面了 , 如今问得最多的,就是“你家是哪里的”,大家基本都明白,这个“家”所指的,不是你如今住在哪里 , 而指你的故乡在哪里 。我特意查了一下字典,“家”是“家庭或者住所”,“家庭”是指“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故乡是指“出生或者长期居住的地方” 。
我的感受是“故乡”一词的定义不准确,起码是有偏差的 。“出生的地方”没有什么问题 , 问题出在“长期居住的地方” 。如果这样定义的话,我起码有四个故乡,这么多年我在四个地方长期居住过 , 塔尔坪、西安、广州,然后就是上海 。在我心里,除塔尔坪之外,其他几个城市还不够格,即使我在上海有了房子,娶了个老婆 , 生了个儿子,但是它的分量仍然与故乡无法相比 , 充其量只能是我的“家” 。《百年孤独》里有言,没有一个亲人埋在这里,就不能称之为故乡 。
马尔克斯的这句话解释的是根的问题,我同样感觉它的不足 。我企图对“根”进行一些修订,那就是“死与生”——不仅要生在这里,还要埋在这里 。对于人 , 我们无法像春种苞谷秋种麦子那样,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种子,有的只是一次性消耗的生命,所以生命诞生与安放的地方,那才是故乡 。
一切传奇都不在墓碑上
我有个小说所写的“叔叔”,因为去西安坐了一次牢,成了一个令人敬仰的英雄,这个形象是有原型的,这个原型就是我的亲叔叔 。
不过有几点要声明一下:一是现实中的叔叔不在西安坐牢,而是在商州一个砖瓦厂劳动改造;二是叔叔确实是因为贩粮票而被定罪的,不过那是一个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时代,我们一直不明白他的尾巴在哪里,所以从来就没有把他等同于坏人,反而因为坐牢而进了城,成为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三是叔叔不是因为坐牢才学会写对联与起墓的,他自小就是很有文化与智慧的 , 如果当时我们家族的成分不是地主,他恐怕早就事业大成,即使不是个大官,起码也是个大款;四是叔叔对我的影响非常大 , 如果没有叔叔,我可能还在农村种地放牛 , 更可怕的还是一个文盲,不可能用小说来书写一个村庄的历史 。
叔叔叫陈先甫 , 几年前得肺癌去世了 。他去世的时候,前来吊唁的人,在我们塔尔坪这条山沟里,排了几里长的队伍,花圈从沟底排到了沟脑,这种壮观场面可谓是第一次 。有人把这归结为他养出了一堆有出息的儿女 , 是儿女们的面子大,我对此是不赞同的 。他的儿女一个在县城任职,一个在石家庄谋事,一个在西安城经商,还有一个在老家农村 。他的儿女不可能是他的纪念碑,与我一样却是他忠实的祭奠者 。回乡参加丧事的,有归隐多年的大堂兄,有已经过了五服的后辈们,按说他们完全有理由不去 。

我就没有回去,不是因为对叔叔没有感情,而是人生中确实有比“死”更大的事情,对应的就是“生”,我的儿子那时候正怀胎腹中 。在叔叔生病住院的最后时光 , 正好是我这部小说发表的时候,我多么想回去看看他,与他见上最后一面,再把这部小说送他一本 。因为在我们塔尔坪,我是一个孤独的人 , 已经走出大山的同辈人,他们与这个时代一样,对文化人是持漠视态度的 , 特别是我的两个姐姐和家族成员,他们多数都是文盲半文盲,一辈子都没有看过一篇小说一首诗,不知道何为诗词歌赋,在他们眼里,写文章不如回家种洋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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