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 赘婿( 二 )


其实,李仲德的待遇算是好的 , 他的妻子蜀娘是未出嫁的姑娘,所抚养的孩子也是自己亲生,而且岳父、母去世后 , 还能重回自家 。但祁门县的方勇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方勇为徽州府祁门县十三都人,他原来入赘于本县五都的胡家,但妻子不幸病故 , 一直没能再婚 。本县的汪六圣在前些年去世后,撇下了一双未成年的儿女和老母亲李氏,由其寡妻张六仙照顾,生活十分困难 。因此,他就托出媒人李年自愿入赘到汪家来 , 并于明嘉靖四十三年签订了婚书 。至此,方勇做了一名“接脚夫” 。他在顶替汪六圣抚养幼子、赡养老人、应承差役的同时,还必须做到:“日后本身生有男女并本身 , 永远居住房东谢求三大房庄屋,逐年照例应主毋词 。”意思是说,方勇入赘后,必须改变身份,由一名自由农民沦为佃仆,而且世代为仆 , 永远居于主家,不得回家,不能归宗 。
在明清时代徽州的赘婿群体中,方勇的遭遇并不是最差的,因为入赘后还是保全了自己的姓氏和名字 。对于那些佃仆的儿子们来说,他们在入赘时 , 连自己的姓名都要改变 。生活于明代崇祯时期的徽州佃仆胡天得,父亲去世,弟弟分家 , 与母亲相依为命 。因家贫,年过三十还未成家 。恰好邻村汪氏的一位名叫陈六郎的佃仆去世,他的寡妻七俚准备招赘 。因此 , 胡天得托出媒人入赘到陈家,但开出的条件十分苛刻:
当从家主暨房长更名陈学寿,自招赘之后 , 百凡悉遵家主法度,安分生理,应主供役 , 支撑陈姓门户,永承陈姓宗脉 。倘未招之先,欠负他人,不得魆将陈姓家资措偿,并不得暗将陈姓钱谷私养本生老母 。
同样是“接脚夫”,他不仅要养活陈家的老小,还要更名换姓 , 为主家服役 。即使婚后成了一家人,胡天得也不能擅自将钱谷拿去赡养自己的母亲 。这种有违人伦的要求,在巨大的婚姻压力下 , 胡天得只能接受,沦为了“仆下仆” 。

古往今来,经济贫困是男子入赘的主要原因 。“秦人家富子壮而出分 , 家贫子壮而出赘”,说的就是秦代时期贫困之家的男子入赘的风气 。而据1998年7月14日第11版《人民日报》报道 , 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西部的古都河村,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出了名的穷 , 村里一批一批的小伙子都远走他乡,做了人家的养老女婿 。可见,贫困与入赘之间的关联,古今一致 。
明清时代,徽州以培育大批实力雄厚的商人而著称 , 素有“无徽不成镇”之誉 。大部分徽州男子往往在年少时就到外面闯荡商?。?晚年时方回到故乡养老,甚至会移居他乡 。留在徽州生活的,往往是老幼妇孺,或者缺乏经商才能在家务农之人 。这里地少山多 , 生存环境恶劣 , 每当经商失败或是无力经商的时候,家庭经济将会陷入困境 。出身于这样家庭的男子,如果自身没有才能,到了适婚的年龄便因出不起高昂的聘礼而找不到对象 。传统时期的溺婴和一夫多妻的陋俗,也是导致男子入赘的原因之一 。在古代,没有有效的节育措施 , 夫妻往往会生下许多孩子 。在无力抚养、重男轻女以及需要劳动力的情况下 , 往往会将生下的女婴溺死,导致男女比例失衡 。同时,一夫多妻制的存在,又加剧了男女婚配的不平等,导致更多如李仲德、方勇、胡天得这类经济贫困或身份低下的男子只能入赘,甚至是甘愿做一名“接脚夫” 。
在赘婿群体中,不乏卓越之人,如清代著名学者朱彝尊、大政治家左宗棠 , 但也受人尊敬 。对于绝大部分赘婿而言,经济贫困、才能平庸往往会让他们在入赘后,陷入不对等的地位 。在签订婚契之际 , 他们就受到了某些约束,甚至沦落为仆、更名换姓、弃养双亲 。除去这些硬性规定外,日常生活中的他们 , 依然处于弱势地位 。入赘意味着如女儿般“嫁”过去,事事必然受制于“舅姑”、妻族 , 赘婿因家庭琐事而丧命的事例并不在少数 。清代康熙年间,徽州佃仆吴社孙因家贫入赘到毕社得家 , 与毕氏的双亲一起居住 。在一次因家庭琐事与妻子争吵中,竟因想不开而自杀身亡 。乾隆时期的湖南人张文玉 , 因家贫无力婚娶,入赘到张文珠家做一名“接脚夫” 。其妻高氏嫌他懒惰,经常对其打骂 。在一次争执中,不仅遭到高氏的辱骂,而且还被她用棒槌殴打 , 最后竟被高氏用锄头砸死 。宋代的赘婿被称为“布袋”,即“如入布袋 , 气不得出”之意,形象地道出了赘婿们的委屈和心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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