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武义公租房房租标准


金华武义公租房房租标准


金华武义县公租房保障标准
根据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由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计算方式 。
1.保障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所核定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租金 。
2.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根据家庭经济收入分档实施:
(1)低保、低保边缘、散居特困供养对象住房困难家庭为市场租金的5%;
(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保障对象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60%以下)为市场租金的30%;
(3)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保障对象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80%以下)为市场租金的40%;
(4)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保障对象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100%以下)为市场租金的50%;
(5)保障对象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 120%以下为市场租金的60%;
(6)保障对象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 140%以下为市场租金的70%;(7)保障对象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 160%以下为市场租金的 80% 。
【金华武义公租房房租标准】3.附属用房、阁楼租金按低收入保障家庭对应的租金标准收取 。
4.参考的市场价租金标准:栖霞花苑1区、2 区、3 区房源为12元/平方米·月,栖霞花苑6区房源为15元/平方米·月 。
5.租赁补贴根据15元/平方米·月补助 。(市场租金可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现状进行调整)
6.伤残(退伍)军人或其他保障对象确有特殊困难,由本人提出申请 , 经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租金可酌情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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