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二手房 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新建商品房+二手房 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新建商品房贷款
1.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填写要求: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
共同借款人:指借款申请人与配偶之外的共同买房的人,没有的无需填写 。
购房情况:所填信息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查找 。
购房金额和首付金额据实填写 。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到中心面签 。
2. 申请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权登记查询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有曾用名的也需提供 。
3. 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按以下要求准备)
⑴ 身份证原件
⑵ 户口簿(含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结婚证 原件
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4. 首付款证明
【新建商品房+二手房 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原件
5. 房产交易证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2份
重要提示:购买新建商品房应在买卖合同网签6个月(含)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材料备齐后,请按 1 - 5 的顺序排列 , 申请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
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一式2份
填写要求: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
共同借款人:指借款申请人与配偶之外的共同买房的人 , 没有的无需填写 。
购房情况:所填信息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查找 。
购房金额和首付金额据实填写 。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到中心面签 。
2. 申请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权登记查询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有曾用名的也需提供 。
3. 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按以下要求准备)
⑴ 身份证原件
⑵ 户口簿(含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结婚证 原件
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4. 二手房交易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 烟台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原件
注:未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提供不动产交易部门统一印制的)
5. 已付房款单据 原件
6. 交易材料
⑴ 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开)原件
⑵ 税收完税证明 原件
⑶ 买方新不动产权登记证 原件
材料备齐后,请按 1 – 6 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 , 5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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