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限售范围对象
对苏州市区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
新房转让条件
根据苏府〔2019〕61号文件精神 , 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 , 包括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申请草签的商品住房 , 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三年的计算方法
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 。
提醒
【苏州市区新房限售政策】对买卖双方已完成草签并已提交限购核查的、买卖双方已签订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并能提供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凭证原件 , 且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 , 仍按原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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