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温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温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温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54号)精神,有序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努力构建公平、规范、高效、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增强医保制度公平性和协调性,提升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提供有力保障 。
(二)主要目标
从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高质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建立市域范围内筹资责权对等、待遇享受公平、经办服务无差别的高质量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市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收支、经办服务、定点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统一 。建立科学高效的治理体系,合理划分市、县两级管理职责 。建立安全可控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建立惠民便民的服务体系,实现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捷化 。
(三)基本原则
1.政策统一,促进公平 。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分别统一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医疗保障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法治化 。
2.基金统筹,风险共担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建立市与县(市、区)基金风险责任分担机制,实行基金收支全过程管理,有效提高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 。
【温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3.理顺体制,强化管理 。按照“市级统筹、分级管理”要求,明确市县两级政府责任分工,建立与管理绩效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精准高效管理 。
4.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稳慎调整并统一待遇标准,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加强与分级诊疗制度相衔接,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参保人员总体待遇不降低 。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制度政策
1.统一参保范围
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执行统一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统一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 。在巩固户籍人口参保的基础上,将常住人口纳入参保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
(1)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3)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待遇以外的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2.统一缴费政策
(1)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费率
用人单位统一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具体缴费费率另行规定 。职工退休缴费政策按《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市级统筹前,要理清历史欠缴医保费,落实参保单位缴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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