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目的
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本科生引进培养,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制定本办法 。
二、政策总体目标
坚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通过实施“创梦东莞”“莞能提升”“莞训”“才聚莞邑”计划,多措并举在人才见习、引进、培养、服务等全链条全过程同频发力,壮大我市本科生群体,推动全市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强化城市发展人才资源供给 。
三、政策措施概览
本办法有关工作措施共四项,分别是实施“创梦东莞”计划、“莞能提升”计划、“莞训”计划以及“才聚莞邑”计划 。
四、政策措施介绍
(一)实施“创梦东莞”计划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给予综合补贴,促进本科、初级职称和技师人才来莞创新、创造、创业、创梦 。
1.申领综合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引进时间按以下方式界定:
①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的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②以其他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
(3)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
2.综合补贴标准如下:
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备注: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3.综合补贴标准按申请人提出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 。
3.本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 。已申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的,不得再申领本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 。
4.已申领本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申领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
(二)实施“莞能提升”计划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推动在莞人才学历素质和技术水平全面跃升 。
1.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
【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政策解读】(3)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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