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二 )


(一)高层次人才
1、同时符合《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认定标准》和本细则第五条“创业条件”规定的发放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人才A证;
2、同时符合《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认定标准》和本细则第五条“创新条件”规定的发放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人才B证;
3、同时符合《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认定标准》和本细则第五条“柔性引才”规定的发放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人才C证 。
(二)第七类人才
符合《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认定标准》第七类人才规定的发放第七类人才证书 。
中山翠亨新区人才类型表

中山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第八条人才认定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认定申报表》(附件2至附件5)(原件,加盖公章);
2.人才创办企业或引进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3.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4.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认定标准》相关条款的证明材料;
5.引进单位出具的个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在引进单位任职情况、是否全职、工作时间,申报人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保密协议、竞业禁止行为,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6.经办人非申报人本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如有外文材料(论文除外)需提供翻译件 。
(二)申报认定持A证高层次人才,另需提供:
1.核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需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次职务人员)全职在新区工作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任职证明(加盖公章);
3.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上一年度财政审计报告等资金到位证明材料,证明项目的实缴资本不少于600万元,或已获得风险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
4.其余核心团队成员提供在新区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已退休人员和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5.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全职职工不少于5人的,提交5人以上全职在翠亨新区工作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3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已退休人员和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企业场地不少于300平米的,提交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租赁费用发票 。
6.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材料(需在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系统查询打印公司章程,并加盖市场监管部门资料查询专用章,章程查询打印盖章时间有效期可放宽至申报期开始的前一个月) 。
(三)申报认定持B证高层次人才,另需提供:
1.与新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为3年以上且每年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提供在新区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已退休人员和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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