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经营范围 个体户技术服务的经营范围( 三 )


八、业主取得的工资收入“无”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得税
1、业主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每年6万元 。
2、税收优惠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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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
享受条件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
3.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个体工商户需将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 。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
5.2021年1月1日至政策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以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
个体工商户等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
优惠内容
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 。
享受条件
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 。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
全了!个体户常见涉税风险!不想被查,赶紧对照自查!
不少人对个体户存在一定的误解,觉得个体户如果不开发票,就不需要报税,这个说法当然不靠谱,个体工商户不仅需要报税,符合条件的还需要按照规定建账!
今天,小天给大家整理了个体工商户常见的涉税风险,个体工商户赶紧对照自查!
个体工商户简介
1、个体工商户的范围
(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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