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 | 梦的内容应该受道德的限制吗?( 二 )


精神分析 | 梦的内容应该受道德的限制吗?


随着对这题目讨论的不断深人,这两种不同看法的作者们也开始显示出明显的观点转变或改变 。那些主张人的道德人格在梦中不再发挥作用的作者,从严格的逻辑上来说应失去对不道德的梦的兴趣 。他们可能会把任何探讨梦者应对梦负责的问题的努力都排除在外,也不会再去从自己梦中的邪恶去推导自己性格深处有邪恶的痕迹,也正如他们会信心十足地反对从梦的混乱无序推导现实生活中智力活动是没有意义的类似努力一样 。而另一些认为“类别区分必要性”意识会延伸到梦中的人,也应理智地接受这一观点,即产生不道德的梦的责任也可能不是由他们本质的恶而引起的 。我们为他们着想,希望他们不要做那些该受斥责的梦以动摇他们对自己人格道德的坚定信念 。



不过,似平没有任何一个人那么确定他到底好到或坏到什么程度,也没有可以否认他从没做过一个不道德的梦 。不论他们对梦的道德问题有何等的对立,两种作者都对梦的不道德问题做了来源的解释 。但是,由于对这种来源应从心灵的功能上去寻找,还是从躯体原因对心灵的不良影响上去寻找,新的分歧又出现了 。于是,事实的逻辑强制性又迫使这两种不同意见的支持者(即道德对梦的责任性与非责任性)又在承认梦的不道徳性是有着特殊的精神源这一点上联合了起来 。


那些认为人的道德观也同样存在于梦中的人也十分小心不断言人的道徳完全对梦负责 。例如,哈夫纳写道:“我们对梦不负责任,因为我们的思想和意志在梦中已被夺去了,它们是我们生活所拥有的真理与现实的唯一基础…...正因为如此,梦的愿望就无所谓道德的与邪恶的 。”不过他又接着写道,人应对他们罪恶的梦负一定责任,因为至少是他们间接地使这样的梦产生 。他们有义务对心灵做一番道德的洗涤,这在睡前尤为必要 。


希尔德布朗特在人的道德对梦的道德内容责任方面既反对又接受,他做了一个十分深入的分析 。他认为在考虑梦的不道情况时,我们应体谅它们在表达时的那种戏剧化形式,即把思维的极其复杂的进程凝缩到一个非常短暂的时间,而且还要考虑到它们所进行的方式,他甚至承认,梦的观念成分变成如此混乱甚至失去意义 。但是,他在考虑道徳对梦中的罪恶、错事负责这一观点应受批判时,他承认他是相当犹豫的 。
精神分析 | 梦的内容应该受道德的限制吗?


“当我们急于否认与被指责的事有关系时(特别是当此事牵扯目的、企图时),我们常说:我连做梦也不会想到去做这件事 。”我们这么说,一方面是我们觉得梦境是我们能对我们的思想负责的最遥远和最偏僻的地城,而且在那里我们的思想又是与现实的自我有那么松散的联系,以致我们很难认为那些思想是我们自己的思想;但无论如何,由于我们必须明确地否认在这一地域存在着这样的思想,我们又同时在间接地承认,如果不是它延伸得那么远,我们的自我辩解也不那么完全 。而且我认为在这点上,我们是在说实话,尽管是不自觉的 。



“认为梦中的行为没有经过白天中的任何原始动机(无论是愿望、欲望或冲动)的支使是不可想象的 。”希尔德布朗特继续说道,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原始的冲动不是梦创造出来的;梦只是复制并把它编织出来,梦只是把我们内心中的一小片历史材料以夸张的形式细致地表述出来,它只是把耶稣基督使徒( Apostie)的那句话“仇恨他的兄弟的人就是凶手”加以戏剧化 。而在我们醒来之后,我们意识到了道德的力量,我们会对梦中所编造出来的罪恶情节付之一笑,但对产生这些情节的原始材料本身却始终笑不起来 。我们感到应对梦者的错误负责,当然不是负完全责任,但应负部分责任 。“简言之,如果我们在这一几乎无可质疑的场景中理解耶稣的话‘恶念源于心’,我们就很难不相信梦中所产生的罪恶至少也带有一丝犯罪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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