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一般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都可开具 。
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用途可分为因出国(境)使用和非因出国(境)使用的证明两类 , 一般而言 ,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都可以开具该证明 , 而暂住地并不能开具 。 但是有的省份城市 , 比如所广东 , 如果有居住证、或者暂住证 , 也可以开具 , 具体视各地政策 。
(一)因出国(境)等事由申请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是指公民因移民、出国留学、经商、旅游、务工等事由申请而为其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二)非因出国(境)事由申请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 为在国内从事某种特定职业、办理公证等需要的申请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法律依据】: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九条 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 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本地户籍公民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 须出示身份证 , 并提供复印件; (二)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 须出示身份证、居住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 , 并提供复印件; (三)各地原户籍人员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 须出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和原本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材料 , 户籍证明材料应载明申请人在本地居住期间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及起止时间(在公安机关有记录确认的除外) , 并提供复印件; (四)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 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所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 并提供复印件 。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十条 第一次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 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再次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 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 , 凭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委托非直系亲属办理的 , 须提供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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