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买房十九年没有房产证,这笔钱到底该交给谁?

房子入住多年 房款没交清 但开发商已经找不到了 可别以为 少交了钱能占到便宜 眼下 有位市民就拼命想找到开发商 把没交完的房款赶紧给补上 2002年, 齐女士 以7万元的价格从昌厦房地产建筑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合同约定只有70平方的房子。 由于常年在外 地工作,加上贷款没还清等原因,她错过了2006年的集体办证。 前些时,当她再去办证时,发现房屋实际面积比原来合同多出了5个平方,但要补交的购房款却没地方给。 因为昌厦房地产建筑开发公司及法人已不知去向,就连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找不到他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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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位于樊城新华路的市住建局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负责处理开发商无法联系等类似问题,并且开设有专门的账户代收房款。但那里的工作人员表示,齐女士的事属于遗留办证问题,他们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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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从工作人员的建议 齐女士又赶到 位于市民服务中心的 房地产市场遗留问题办公室 这里的工作人员同样表示 这事不归他们管 建议齐女士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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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权证,买房人需要缴纳契税。齐女士转而想到税务部门直接去交税,可樊城税务局方面表示,由于没有开发商开具的不动产发票,税务部门也不能收税。 无人收取齐女士补交的购房款,再加上缺乏首付款发票,就不能交税,自然无法办证。如此一来,齐女士为房子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事似乎陷入了一个死结。 市民遇到这样的问题,难道就没有办法解决吗? 目前,她将这事反映到市民服务中心设立的办不成事窗口。 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遇到问题,相关部门不能互相推诿,而应该想办法解决。 他们将介入调查,督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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