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公租房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实行应保尽保;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明确一定数量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行业职工居住条件。
4、老旧小区:
2000年底前建成的应改尽改
今后安徽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已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基础类改造的小区,可在改造内容不重复的前提下,对房屋、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提高品质。支持对小区内危险房屋进行治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重点改造小区应改尽改前提下,适当放宽改造年限,提前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整合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警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
“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5600个,房屋建筑面积12500万平方米,惠及130多万户。规划期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有条件的市、县(区)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规划》还明确,要实现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明显提升。城镇新建住宅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住宅全装修占比逐步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占比稳步提升,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城镇人居环境更加整洁、舒适、安全、美丽。
展望未来,2035年,安徽省住房供求总量和结构将实现动态平衡,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面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更加成熟,房地产市场发展平稳健康。覆盖面广、保障适度、运营高效、可持续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住有优居”实现新跨越,住宅产品更加绿色低碳,居住环境更加健康宜居,配套设施更加安全智能,生活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美好居住生活取得实质性进展。来源: 安徽日报作者: 何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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