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老家有房有地的人注意了:新规定下,或将增加2项“新收入”( 二 )


第一:加快集体土地入市步伐 , 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 , 农村的年轻人越来越少 , 很多土地和宅基地都空置 。 因为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 , 只能在集体内流转 , 这大大削弱了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价值 。 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空置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 另一方面对于农民来说也是极大的财产损失 。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在2020新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划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 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 ②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 ,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 实行与国有土地同价 。 从新规中我们可以看出 , 新规打破了过去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入市的枷锁 , 在合规合法的情况下 , 农民可以将自己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出租或者出让给个人和企业 。 这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空置问题 , 给农民带来稳定的土地分红收益 , 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市面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 。
第二:新规要求地方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过去我国的发展重心一直停留在城市 ,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 城市也在不断扩张 , 很多周边的农村的土地被征用 , 建成了高楼大厦 。 但城市的发展并没有带动农村的发展 , 征用土地的补偿也大都发给了个人 , 农村并没有因此得到了快速发展 。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基本造成 , 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心将逐渐从城市向农村转移 , 因此未来要从过去农村支持城市发展 , 变成城市发展带动农村发展 。

因此在去年国家发布要调整土地收入使用单位 , 明确指出要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 。 另外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 要在“十四五”期末 , 地方土地出让收入要有50%以上用于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
如果把建设一个地方比作一个人的话 , 那么资金就像血液 , 只有血液不断向这个地方流动 , 这个地方才能发展得更好 。 而如今国家要求一成以上的土地出让收入流向农村 , 必然对于农村的发展建设大有裨益 。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 , 在2019年我国土地出让收入是7.8万亿 , 除去成本 , 按照国家统计局给出的20%收益来算 , 就是说我国每年的土地收益是1.56万亿的收益 。 如果按照至少50%收益用于农村的发展和建设 , 那么就相当于有超过7800亿投资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
这么大体量的资金流向农村 , 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 , 另一方面可以不断提高农村的教育和医疗水平 , 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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