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东收房租,对方一句话让他懵了:合同约定5个月不用交!

租赁|房东收房租,对方一句话让他懵了:合同约定5个月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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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向杭帮侠记者求助 , 他本好心给租房的中介公司每年免了一个月房租 , 结果签完合同的第二个季度 , 就被告知接下来五个月都收不到房租了 。

林先生在上城区置顶时代中心小区有套公寓 , 为了方便打理 , 他在2021年12月底 , 跟杭州三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签了5年的合同 , 直接租给了中介 , 租金按照季度结算 , 本以为每个季度能够稳定地收到房租 , 结果在第二个季度 , 就没收到钱 。
双方签完合同后 , 林先生收到了第一个季度的房租 , 结果到了第二个季度应该交房租时 , 对方却说合同里标注接下来的5个月房租都是减免的 , 不需要交 。 林先生找出租赁合同看 , 有一条合同条款为“租赁期间每年有一个月时间作为乙方免租期于第二次打款全部扣除 。 ”
林先生回忆 , 签合同时 , 中介公司希望能够每年免一个月房租 , 考虑到对方签了5年合同 , 房屋每次外租时都有间隔期 , 林先生想着每年减一个月的房租还能接受 , 便答应了 , “如果他们跟我说从第二个季度开始 , 就5个月不交房租了 , 我是不可能签合同的 。 ”林先生告诉我们:“他(中介公司)说我答应了每年免一个月房租 , 既然签了5年的合同 , 那就是免5个月 , 马上就是第二次打款的时间了 , 所以要全部扣除5个月的房租 , 接下来5个月就不交租了 。 ”
根据林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 , 杭帮侠记者联系到了三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栗先生 , 栗先生表示 , 在签合同前跟林先生解释过了合同上的每一条条款 。 栗先生说:“合同是我在网上找的模板 , 根据房主的意思进行过修改 , 连打印都是在林先生办公室打印的 , 他怎么可能不清楚合同内容 。 ”
根据林先生的合同以及双方的争议 , 记者咨询了杭帮侠律师林超 , 林律师表示:“‘租赁期间每年有一个月时间作为乙方免租期于第二次打款全部扣除 。 ’首先 , 这句话最多理解成每年扣除当年减免的一个月房租 , 而不是三义物业解释的一次性扣除5个月房租 。 并且在该份合同当中 , 对每个季度的付款时间是有非常明确的约定的 , 在这样的明确约定情况下 , 应当按照有明确约定的条款优先执行 。 其次 , 该合同是格式条款 ,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 , 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 , 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所以 , 不应当按照三义物业的理解来解释合同条款 。 如果三义物业认为在签订合同前 , 已经跟业主做了条款解释 , 那么三义物业有举证责任 。 ”
如果林先生想要维权 , 林超律师建议有三种方式:第一种 , 在租赁公司拖欠租金的前提下 , 通知租赁公司解除合同 , 并且有权要求租赁公司赔偿违约金;第二是 , 协商解除 , 双方解除合同 , 因双方是协商解除 , 而不是业主违约 , 所以租赁公司没有权利要求业主来承担违约责任;第三种 , 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障协会或者行业监管协会维权 , 协会应当对其给予监管 。
针对业主将房屋直接租给租赁公司的情况 , 林超律师建议:
和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 租期不宜太长 , 容易对房子造成损伤 。 签订协议时 , 认真地看清条款 , 对不懂的要及时问 。
如果商家的解释跟自己的解释有歧义 , 那么应当是在合同中注明以谁解释为准 。 如果要以商家的解释为准但自己不能接受的 , 可以拒绝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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