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起诉葛优躺肖像权判决书公开 葛优躺侵权案落判

葛优为我国知名演员 , 其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二混子) , 角色特点为懒惰耍赖骗吃骗喝 。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摊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称为“葛优躺” , 成为2016年网络热词 。
最近两年 , “葛优躺”可谓最具现象级的一款表情包 , 但正是因为这款表情包 , 有公司被葛优起诉并索赔
2月23日 , “葛优躺”侵权案终于落判 , 葛优获赔7.5万元 。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该份判决书 , 其一是内容太有意思 , 其二是从普及法律知识 , 防止一不小心招来官司!

葛优起诉葛优躺肖像权判决书公开 葛优躺侵权案落判


如何认定“葛优躺”侵犯肖像权 , 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 请看北京一中院的二审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京01民终9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0号星科大厦C座3层 。
法定代表人:江浩 , 董事长 。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葛优 , 男 , *年*月*日生 , 住北京市海淀区 。
上诉人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龙网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葛优肖像权纠纷一案 , 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8民初39764号民事判决 , 向本院提起上诉 。
本院于2018年1月2日立案后 , 依法组成合议庭 , 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 , 本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 , 不开庭进行了审理 。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艺龙网公司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 , 依法改判驳回葛优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
事实和理由:
1.一审判决要求艺龙网公司于公司微博中再次向葛优道歉缺乏法律依据 。艺龙网公司接到葛优的通知后立即删除了涉案剧照 , 向葛优表达了歉意并尝试协商解决 。针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已于公司微博中公开进行了道歉 , 充分尊重了葛优的合法权益 , 并使公众知晓了公司微博对于涉案剧照的错误使用 。一审法院仅因葛优对道歉内容不满即让艺龙网公司再次在微博中道歉 ,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2.一审判决赔偿数额过高 , 超出合理范围 。涉案剧照使用仅为24天时间 , 浏览量、评论量、转载量以个位数计 , 影响极度有限 , 与同类案件相比侵权情节轻微 , 一审法院判决赔偿75 000元过分高于葛优因此造成的损失 , 应当予以调整 。
葛优辩称 , 同意一审判决 , 不同意艺龙网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 。
葛优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请求判令艺龙网公司在其新浪微博“艺龙旅行网”账号中置顶位置向葛优公开赔礼道歉不少于30日 , 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 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 。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葛优为我国知名演员 , 其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二混子) , 角色特点为懒惰耍赖骗吃骗喝 。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摊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称为“葛优躺” , 成为2016年网络热词 。
“艺龙旅行网”微博号实名认证为“艺龙网公司” , 截止至2016年8月 , 该微博有粉丝232万人 , 发布近2万条微博 。
2016年8月1日 , 葛优申请公证 , 证实7月25日上述微博发布如下内容:“不经历周一的崩溃 , 怎知道周五的可贵 。为了应对人艰不拆的周一 , 小艺爆出葛优躺独家教学 , 即学即躺 , 包教包会!”
该微博共使用7幅原告图片共18次 , 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 , 其中第一张不是剧照 , 为原告个人身着西服给其他企业代言的照片 , 所配文字内容为:“如何用一招学葛优躺出人生新高度” , 并有嘴部文字“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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