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买一层房屋,赠送窗前小花园“ 有效力吗?

text":"【商品房|”购买一层房屋,赠送窗前小花园“ 有效力吗?】看到一则广告 , 简单概括为”购买一层房屋赠送窗前小花园“ , 这样的宣传比较容易让购买人接受 , 满足了广大购房人”买一赠一“的性价比需求 , 实际上 , 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底层商品房窗前的绿地是否一定可以专属业主个人使用引人深思 ,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 属于业主共有 , 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这一规定说明 ,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 , 原则上属于业主共有 , 但也存在专属于个人使用的例外情况 , 那么怎么可以获得专属于个人使用的资格呢 , 需要符合“明示属于个人”条件 , 必须具备以下因素:一是窗前绿地规划必须经规划部门事先批准 , 如果商品房窗前绿地没有报批 , 或者报批后没有批准 , 或者未补办批准手续的 , 都不能认定窗前绿地专有使用权合法有效 , 二是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 , 必须通过广告、合同或者其他有效方式向其他业主明示窗前绿地属于底层业主专有使用 , 三是窗前绿地不得妨碍建筑区内公共道路等有关公共事业的建设和使用 , 且土地专有使用权费用及绿地维护费应单独计算 , 由专有使用绿地的业主承担 , 其他业主不承担此项费用 。 (咨询\\反馈137200127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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