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需要写租期吗

房屋出租合同需要写租期 。根据规定,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中注明租赁的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 。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 。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房屋出租合同需要写租期吗


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主要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
3、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
4、房租及支付方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
5、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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