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海南:建立“土地超市”制度 促进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

土地储备|海南:建立“土地超市”制度 促进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


??乐居买房讯 5月2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实施意见》,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破解“项目等土地”问题,促进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海南将建立“土地超市”制度,即通过建立“土地超市”信息平台,实现归集产权明晰的存量建设用地、发布公开透明的土地信息、配对有效精准的项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实施规范高效的服务监管为一体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体系。
土地储备|海南:建立“土地超市”制度 促进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


??全文如下: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实施意见
??琼府办〔2022〕2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破解“项目等土地”问题,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促进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土地超市”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土地超市”信息平台,实现归集产权明晰的存量建设用地、发布公开透明的土地信息、配对有效精准的项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实施规范高效的服务监管为一体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体系。
??一、统筹提供充足的产业用地
??(一)拓展土地来源渠道。统筹将政府已完成收储的土地,符合规划和“净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不含划拨供应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依法有偿收回、无偿收回且具备新供应条件的土地(含闲置土地),符合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城中村、城郊村)和农垦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纳入“土地超市”。适时搭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将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供而未用土地和其他土地也纳入“土地超市”。“土地超市”中提供用于供应的土地应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不得违反和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责任单位: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完成时限:2022年6月并持续推进)
??(二)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产业项目落地需求和土地市场调控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储备耕地占补指标、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开发边界范围,编制市县和重点产业园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规模、范围、分布、前期开发、临时管护和资金需求等,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提交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责任单位: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完成时限:2022年4月并持续推进)
??(三)按计划实施土地储备。创新土地储备机制,土地储备机构或者政府委托授权的投资平台、园区开发公司要多措并举筹集资金。按照土地储备计划有序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征收转用报批、征地拆迁、土地平整等供应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市县部门、乡镇和园区高效联动推动征地拆迁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高效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打通“交地”最后一公里,确保“净地”供应。(责任单位: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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