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宅项目规范》规定: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重庆|《住宅项目规范》规定: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住建部今年曾在官网发布《住宅项目规范》 , 《住宅项目规范》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建筑设备7部分内容 。 其中明确 , 住宅项目建设应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目标 , 并应遵循“安全耐久 , 经济合理;以人为本 , 健康宜居;节约资源 , 保护环境;因地制宜 , 文化传承”原则 。
根据《住宅项目规范》 , 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 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 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 , 宽度不应小于1.10米 , 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1.10米 。 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 , 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 , 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
【重庆|《住宅项目规范》规定: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入户层为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 , 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米的住宅建筑 , 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 , 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 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
可容纳担架电梯采用宽轿厢时 , 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米 , 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0米;采用深轿厢时 , 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米 , 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0米 。 可容纳担架电梯的电梯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米 。
《住宅项目规范》强调 , 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不应降低结构安全性和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 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20千克 , 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80米 。
《规范》是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工程规范之一 , 具有强制性特征 , 一旦实施 , 所有市场主体均须遵照执行 。 考虑到适老化和高层救急、医疗等安全性情况 , 对配置电梯的硬性要求 , 从4层变成了2层 , 这是非常明显的变化!
你们认为规范什么时候落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