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转载睢宁楼市有规划!睢宁3地或要拆迁!还有一个市场,搬迁了( 二 )


四、你市要督促睢宁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年4月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吉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再生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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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
睢宁县呈报的(睢)地呈字[2020]第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睢宁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睢城街道吊桥社区0.1354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同意将2.6889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耕地1.25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166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990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8243公顷;征收土地0.1354公顷。
二、同意睢宁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睢宁县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江苏吉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再生利用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督促睢宁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年4月27日
作者/来源:小李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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