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有房无户”遇到征地拆迁能获得哪些补偿?

现在拆迁已经越来越常见,大家都知道拆迁的时候国家或者企业政府会给拆迁当地的人民给予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很多朋友在遇到拆迁的时候发现自己只有土地没有户口,不知道能否安置,有房子却没有户口,遇到征地拆迁能得到哪些补偿呢?


安置|“有房无户”遇到征地拆迁能获得哪些补偿?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大家“有房无户”的情况首先应该区别土地性质,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补偿。
首先,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其次,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而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与户口有关的主要是耕地补充和宅基地及房屋两项补偿。


安置|“有房无户”遇到征地拆迁能获得哪些补偿?


第一,是征收耕地的补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四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此时,按照户籍的不同差别实行安置补偿还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
第二,征收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时,农村房屋是要按照地上物进行补偿的。2010年6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显然,这其中并没有规定对农村房屋征收的补偿要求被征收人必须要具有当地户口。


安置|“有房无户”遇到征地拆迁能获得哪些补偿?


因此,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对人口的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往往表现为人均给予若干安置房面积,也可能是每户给予若干宅基地面积。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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