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今天,10月8日东莞二手房指导价来了

刚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东建房〔2021〕10号)》。主要内容包括:

二手|今天,10月8日东莞二手房指导价来了



政策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二手住房市场交易秩序,现就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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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年8月2日,东莞住建局于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 》(即“莞八条”),主要内容基本集中在稳控地价、强化限购、规范金融、税收调节、二手房指导价、认购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保障体系等8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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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五条提出了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加大对虚高挂牌价乱象的整治力度:

五、建立二手房成交指导价制度
在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常态化发布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下架虚高价格房源,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的挂牌价格。
解读:
发布二手房指导价。在前期发布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并加大对虚高挂牌价乱象的整治力度。


深圳、广州等城市
先后出台二手房指导价

据了解,目前建立二手房指导价的城市,包括深圳、西安、成都、三亚、东莞、宁波、无锡、金华、绍兴、温州、合肥、衢州、广州,覆盖一二三四线城市,湾区城市占有3个。

以下是其余两市的政策情况:

2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发布。通知内容包括:以二手住房网签价格为基础,参考周边一手住房价格。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稳定市场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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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晚,广州住建部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并对本次二手房指导价政策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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