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深圳女子301万买的婚房一夜变“凶宅”,买家要求退房,法院判了?( 二 )
首先是关于这份合同的内容是否有效 。 在我国并非所有合同都受法律保护 , 根据《合同法》订立原则第5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 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 , 尊重社会公德 , 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
从合同内容上来看 , 并没有任何违背公序良德、触犯法律的地方 , 关于要求房屋不得出现意外死亡也属于情理之中 , 因此合同成立 。
其次 , 既然合同生效 , 那么合同内关于房屋内不得出现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部分同样生效 , 由于社会普遍心理 , 当房屋内出现了非正常死亡现象后 , 不仅对居住人会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 , 房屋的价值也会随之跌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
虽然房屋意外发生火灾是合同已经签订 , 且房屋已经过户到郑某名下之后 , 但这个时候李某以
因上述原因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 判定被告李某儿子、李某同居者应当返还原告郑某91万元购房款 , 同时还需要支付税费、公证费、登记费等其余手续费;同时郑某也需要在十日内完成房屋持有人变更登记 , 将房屋退还给李某儿子 , 并去银行注销房屋抵押登记 。
【购房置业|深圳女子301万买的婚房一夜变“凶宅”,买家要求退房,法院判了?】但关于违约金部分 , 法院认为李某的死亡并非刻意为之 , 不存在隐瞒房屋真实情况 , 属于意外情况 , 因此在这一条上面并没有违背合同规定 , 因此李某儿子等不需要向郑某支付违约金 , 同时也不需要支付利率上浮等金额 。
推荐阅读
- |“最惨购房者”相关话题登热搜榜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 购房置业|经济学家:老百姓60%的钱花在房子上很危险!网友:说得很对
- 购房置业|上海女子拍下对楼住户家无敌露台,超大空间网友酸了:买房送操场
- 中海珑悦府|中海珑悦府好不好?置业顾问从项目现场发回新组图
- 购房置业|为什么买房不要买靠边的房子?这些问题要注意,开发商不会告诉你
- 购房置业|这个城市住房补贴都涨到600万了!
- 碧桂园|小城市的房住不炒,遇上返乡置业
- 购房置业|买房界的黄金法则:好房子横向要宽、纵向要薄,多面朝南
- 买房|二手房指导价意义非凡,主要有这4点,想购房的来看看
- 购房置业|上半年能再买房吗?2个消息接踵而至,央媒定调,答案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