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房租不能大涨,押金不能多收!北京将推出一大波租房利好( 二 )


网上发布的虚假租房信息泛滥、“猫腻”太多怎么办?今后,互联网平台发布租房信息也有监管了。
条例草案提出,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对发布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规的信息才能发布。互联网信息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发布虚假信息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
对两年内因违法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在停业整顿期间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采取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信息发布等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整治“群租房”:禁打隔断,阳台储藏室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安全存隐患、人员繁杂、吵闹扰民的“群租房”将被明令禁止。针对“群租房”整治难题,条例草案提出,房屋要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此外,出租“违建”也被禁止。条例草案要求,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入住短租房先“当面”核对身份信息并登记
入住“短租房”,也得当面核对并登记身份信息了。
条例草案提出,出租城镇地区住房且按日或者按小时收费的,应当符合本市相关管理规范和本小区管理规约,并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无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无相关约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并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入住“短租房”之前,出租人应当面核对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即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
个人转租住房将有数量限制
“租房最怕遇到二房东。”房屋加价转租、遇房屋变故无法保证租客利益,是不少年轻人从二房东手中租房的一大痛点。
为此,条例草案特意回应“二房东”整治问题。其中,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或者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应当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住房租赁企业设立登记。
责任编辑:鲍一凡_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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