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明年起,租赁的房子统统按“新标准”处理,房东租客不用再争了( 二 )




房东|明年起,租赁的房子统统按“新标准”处理,房东租客不用再争了


房东需保障住房的根本居住需求,履行住房的维修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性会遇见家具家电缺失或需要维修,墙面裂缝漏水漏电等情况发生,租客的居住需求无法得到保障。在《民法典》里明确指出,房东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租客,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房东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危及租客安全或者健康的,租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另一方面,《民法典》里规定因租客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房东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如因租客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租客承担赔偿责任。
租客不得拖欠租金,不得擅自改造房屋,不得擅自转租
现阶段很多业主宁愿房屋空置也不愿意出租,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有的租客不讲卫生,会随意丢弃房屋内的基础配套设施设备,随意改造房屋结构,对房屋不爱惜珍惜,无故拖欠水电费、物业费和租金。对此《民法典》里明确规定租客未经房东同意,对房屋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房东可以请求租客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租客未经房东同意转租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如房东知道转租,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租客租金在合理期限内逾期不支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所有权变动,抵押权设立不影响租赁关系
在生活中,有概率会遇见房东因为自身经济问题,在不通知租客的情况下,私自作出房屋抵押或者房屋出售用来获取资金,在之后第三人找到租客的时候,房东会以房子所有人已经变动的原因让租客与第三人去解决。在《民法典》中作出了明确指示房屋在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如发生房屋出售导致所有权变动,或者房屋抵押导致抵押权设立,皆不影响原租赁关系,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房东|明年起,租赁的房子统统按“新标准”处理,房东租客不用再争了


结语:可见,在明年全面施行的《民法典》有利于租赁市场健康化的发展,对于很多房东租客之间的问题纠纷都提出了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