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户口在城市的子女有福了!明年起,留在农村的老房子都这样处理( 二 )



其次 , 房屋属个人财产 , 可正常继承 。
根据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规定 ,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分离 , 而且还明确规定 , 继承人可继承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 虽然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 , 但其上面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 所以 , 只要房子建设具有合法审批手续 , 那么就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 , 子女可正常继承 。 同时 , 根据《物权法》和《民法典》中“继承篇”的规定 , 老人户口本上若有其他成员 , 比如城市户口子女的兄弟姐妹仍与父母住一起 , 那么 , 这个房屋应由户内成员继承 。 若没有其他成员 , 按照继承顺序继承 , 在城市的子女自然享有继承权 , 与户口性质是农业还是非农无必然联系 。

第三 , 房屋有条件的继承 。
例如 , 父母年纪越来越大 , 需要在城里的小李经常回家探望照顾 , 但每次带着一家子人回去又不够住 , 小李打算投入一大笔资金翻修房子 , 以方便照顾老人 。 但担心花这么多钱的房子无法继承 , 按照最新的政策 , 小李无需有顾虑 , 履行相关手续即可 。 不过 , 如果你的户口在城市 , 把父母的房子继承下来以后 , 在处置房屋方面还是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
根据新规 , 由于“房地”无法分离 , 小李才会“变相继承”了使用权 , 这个使用权也是有条件的 , 那就是房屋必须不倒塌 , 以及不被鉴定为危房 , 否则 , 集体单位可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 。 所以 , 对于城市户口的子女来说 , 若要想继承的房屋一直留存 , 可行的做法就是趁父母都健在的时候 , 把房子加固或者重新修建好 , 一来可以改善父母的居住条件 , 尽尽孝道 , 二来还可供自己将来使用 , 包括出租亦可 。 当然 , 也有人说 , 等以后再弄不行吗?行是行 , 但只能做一些小的维护 , 但不能改造、大修 , 甚至重建 , 因为根据要求 , 这些都是需要重新走审批流程 , 按照新规 , 显然是不能过审的 。

通过上面的介绍 , 我们了解到:城市户口子女如何继承老人留在农村的老房子 。 整体而言 , 这是一件值得恭喜的事 。 而且 , 从学界的研究来看 , 在城市化过程中 , 也会伴随着“逆城市化” , 说明越来越多的人看好乡村的发展 。 能够继承老家的房子 , 无疑是城市户口子女的福音 , 但我们也应该利用好这个政策 , 比如说 , 即便以后不打算在农村生活 , 若遇到拆迁机遇 , 相比任房屋自生自灭 , 保养好的房屋起码也能获得一笔补偿收入不是?你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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