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价格和实际价格不一致,这是买卖二手房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也是因此发生纠纷比较多的问题。
【 签署|网签合同600万,实际金额1000万,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为了避税,签订阴阳房屋买卖合同,在房价波动比较大的阶段,就经常会出现一方毁约,申请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下面这个案例就是这样的
张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李某位于北京某小区三室一厅129m2的房屋,中介给买家张某说可以帮他避税,让李某配合下,李某不情不愿的最后还是配合了中介公司和张某签署了阴阳房屋买卖合同,张某交了5万元定金,给中介公司交了8万元中介费。
好巧不巧,刚签署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不久房价暴跌,张某不但不愿按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还明确告知李某,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李某返还定金5万元。
双方协商不成,张某将李某和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定金2万元,要求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8万元,并赔偿损失。
最后法院判决,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张某返还李某定金2万元,中介公司返还李某中介费8万元。
阴阳合同、“避税”合同无效这是发生在2008年的一个典型案例,这是很多中介公司为了达成交易,通过分解房屋总价款的方式达到少缴税费的目的。虽然李某不情不愿地同意签署了“避税”合同,但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应属无效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后,该返还的返还,该折价补偿的折价补偿。如果有过错,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但上面案例中,张某、李某属于恶意串通,张某并不属于无过错方,因此,法院也不会支持张某赔偿损失的请求。
阴阳合同无效,中介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张某与李某的签署的“避税”房屋买卖合同中,中介公司功不可没,正是中介公司的提议故意提供虚假情况,张某与李某才签署该《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中介公司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这个没什么争议。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房价涨跌的损失谁来承担在签署“避税”合同后,房价可能会变动。
房价上涨,出卖人可能毁约。房价下跌,购房人可能毁约。
但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房价涨跌的损失谁来承担呢。
房价上涨时,购房人要掏更多的钱来买同样大小的房屋。
房价下跌时,出卖人房屋贬值,遭受损失。
这一部分损失,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毁约方来赔偿损失,但双方都有恶意的时候,这一部分损失就很难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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