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一位客户的宾馆拆迁之路。

征收中,确定自己是不是补偿主体,这是获得补偿安置利益的钥匙,否则打不开补偿安置协议的这把锁头,更无从谈起补偿数额多少。多年前签订租赁合同,建造宾馆,结果?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读遇到违法征地拆迁,法律途径维权流程?!
案情简况
周先生与原有房主,在多年前签订了租赁房屋,并且合法、合规的办理了营业执照,消防许可、卫生执照等,手续均符合国家法律及当地标准。
后续当地遇到拆迁,房主和当地政府在周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该房屋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并将周先生排除在外。
周先生没想到的是,随后房主就提请相关部门,断水、断电,并要求周先生解约,整体搬离租赁房屋。
房主故意将周先生排除在外,先签订《补偿协议》,后断水断电,明显是为了剥夺周先生的被征收人地位,让自己可以独占征收补偿。
这离奇的案件中,房屋承租人究竟能否获取补偿利益呢,进而免受财产损失呢?
律师|“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一位客户的宾馆拆迁之路。

编辑?法律分析
1.拥有合法合规手续的使用权人周先生,是否为拆迁补偿主体?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我们可以看到,使用权人是可以成为征收主体的,并且与征收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不能仅因为周先生不是所有权人,而不签订补偿协议是违法的。
2.房主提请的断水、断电是否违法?
广大朋友们都知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我们详细解读可以明确,无论房主提请还是自己亲自断水、断电,均属违法逼退行为,如果是房主提请相关部门断水、断电,那么相关部门在知情的情况下也构成违法。
据周先生所说,房主的此种做法是,当地自然规划局授意行使,但是暂无证据证明。
看完了这个略显奇葩的案件,让人不仅想起了那句“城市套路多,我要回农村”。
如果各位网友遇到了类似此种套路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其指导下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从而加入到征收补偿的协商谈判中来,争取属于自己的补偿利益。
律师|“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一位客户的宾馆拆迁之路。

编辑?【 律师|“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一位客户的宾馆拆迁之路。】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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