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明年起,房屋出租统统按“新规”办,差别大,房东、租房人需留意( 二 )



>第三,租房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受制于近亲属优先购买权。>第726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在现行合同法中,规定了租房人拥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想把房子卖给自己的父母、兄弟等,还需要租房人放弃购买权,似乎显得不合常理,有悖于公序良俗。所以,在这次民法典规定中,对租房人的优先权作出了一定限制,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近亲属优先权高于租房人优先权,即近亲属买卖房屋不受租房人优先权限制。同样,对共有房屋优先购买权也作了限制。例如A和B共有房屋产权,将房屋租给C,若A想把自己那份卖掉,同等条件下,那么B就享有优先购买权,租房人C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需要注意的是,对租房人享有的购买优先权作了一定时间限制,如果在15日内未明确做出要购买意思表示,则视为放弃购买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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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房东发现自己的房子被转租,应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二房东”现象出现,是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产物,二房东利用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先从房东手里把房子租过来,然后提高价格转租给有实际需要的租房人,有的甚至改造房屋,增加隔间,以谋取更多的利润。对租房人而言,有可能增加租房成本,也有可能看似降低了租金支出,其实带来了安全隐患。所以,租房人在租房时,应查验出租人的房产证和身份证等信息是否一致,若非房东直接出租,可以选择不租。对房东来说,需要及时发现二房东的转租行为,根据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若在6个月内未向二房东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转租,合同有效。此外,在新规的第725条还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换言之,在租赁合同期,即便房东把房子卖掉了,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无论是房东发现转租行为的6个月异议期,还是房屋产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均在保护租房人居住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居住权|明年起,房屋出租统统按“新规”办,差别大,房东、租房人需留意


总体而言,租房新规将成为我们明年租房市场的行为准则,为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房东、租房人、二房东等主体均应在规则下行事,从长期来看,是有助于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发挥作用。学习更多房产知识,欢迎关注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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