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二次报销医疗救助方案全文


广州市南沙区二次报销医疗救助方案全文



广州市南沙区二次报销医疗救助方案全文


广州市南沙区二次报销医疗救助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南沙区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工作,探索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现精准救助,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南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具体如下:
一、救助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2.合理统筹,精准救助,与社会保障制度紧密衔接;
3.加强监督、公开透明,形成长效可持续运营模式 。
二、运作模式
(一)救助模式
二次报销是指参保对象产生医疗费用后,在接受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市卫生健康部门统保的“银龄安康”商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之后,对剩余未报销的约定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系统与医保、医院等系统对接,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便捷服务 。二次报销医疗救助采取“政府资助、集体扶持和个人缴费”等多层次筹资机制,参保费为300元/人/年,可根据资金收支结余和财力状况动态调整,鼓励各界按规定进行社会捐赠,确保项目长效可持续运营 。
(二)运营管理方式
二次报销以政府为主导、承接机构运营 。区民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项目运营承接机构,项目运营管理费用不高于150万元/年,经区相关部门核算后以招投标结果为准,经费纳入区民政部门预算 。运营管理费主要包括承接机构维护、改造、升级业务处理系统、对接医院HIS系统,以及报表系统开发、零星报销、项目宣传、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等费用 。
(三)第三方机构监督评估和审计
第三方监督评估和审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按照规范流程选定,监督评估和审计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50万元/年,列入区民政部门预算 。
三、职责分工
二次报销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确保落实 。相关职责如下:
(一)区民政部门
主管二次报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负责政策制定及解释;负责指导协调政策宣传、资金征缴与赔付、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等工作,为承接机构二次报销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 。
(二)各镇(街)
做好二次报销工作衔接,为承接机构二次报销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负责二次报销参保发动、参保资格审核、参保名单确认、镇(街)项目配套财政资金划拨、辖内村(居)参保对象缴费资金收缴工作 。
(三)承接机构
负责二次报销的具体实施;负责二次报销政策宣传工作;负责业务咨询、培训指导、参保录入及核对;负责二次报销救助金的审核、结算、拨付和异议处理等工作 。
负责提供二次报销“一站式”结算服务,保障本区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和市卫生健康部门统保的“银龄安康”商业保险赔付与二次报销结算系统的对接工作;在全区定点医院设立二次报销服务窗口和配置服务人员;设立二次报销资金专用账户;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项目监督评估和审计工作 。
(四)第三方监督评估和审计机构
负责对二次报销承接机构服务执行情况、项目运作社会效应及项目管理质量进行监督评估和审计,并每年出具监督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受理参保对象投诉和意见反馈,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协助区民政部门处置特殊案件等相关工作 。
(五)区委宣传部门
负责加强宣传舆论,扩大社会影响;指导和支持区民政部门、各镇(街)开展二次报销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二次报销工作向更深层次良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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