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健康岛公司、海口市政府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改变土地性质的法律规定 土地性质变更需要多久】驳回海南健康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市人民政府的再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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