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光伏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光伏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基本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基建档案)是指在基本建设项目从提出、论证、决策、报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到运行维修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
第三条基建档案是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是扩建、改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建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
第四条基建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作为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人员的职责内容 。基建档案管理的参与人员应及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与项目进程同步,保证基建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
第二章归档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基建档案的归档资料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全过程中各参与方形成的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和规划批复文件、勘探文件、设计文件、跟踪审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各类招投标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等 。
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归档资料主要包括:
(一)立项批复及相关文件:
1.校内立项申请及各种论证会议研究纪要;
2.项目建议书(立项请示)及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4.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预测)等调查论证报告及批准文件;
5.其他各项批准文件;
6.校园总体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水、电、气管道分布图、网络基础设施分布图;
7.设计基础材料,包括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重要土岩样说明;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及安装的测量定位、观测记录;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材料及野外作业数据,水务、气象、节能、规划选址等其它设计基础材料;
8.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租赁文件,环保、消防、卫生等资料,水、电、气、暖供应协议书;
9.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
10.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
11.设计变更文件及批准文件;
12.设计中重大技术问题来往文件、会议纪要;
13.上级有关指示 。
(二)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或标底)、评标报告及其过程资料 。
(三)资审及投标文件 。
(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包括招标代理合同、勘察及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的专业发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以及相关过程资料 。
(五)工程变更联系单和签证资料 。
(六)建设单位办理的前期手续资料,包括项目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证、人防审查意见、消防审查意见、园林审查意见、防雷审查意见、项目钉桩放线成果、专项咨询意见、各种规费缴纳底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合格书 。
(七)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等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及其过程资料、资审及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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