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清退老员工 上市前为什么要清除老员工( 四 )


2.通过分析涉诉专利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在研技术在技术原理、具体表征、应用场景等方面的不同来论证相关侵权争议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 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
3.通过分析相关案件的不利诉讼结果对发行人核心技术、在研技术、产品销售、存货以及财务状况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来论证该诉讼事项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较小 , 不属于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 。
通过相关案例的总结 ,  IC设计企业IPO应重点关注其已获取的知识产权是否涉及研发人员前任单位的职务成果、核心技术人员认定问题及研发人员稳定性、离职影响及核心技术纠纷是否存在纠纷问题,基于此,笔者建议拟IPO的IC设计公司前期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综合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前任单位的基本信息、任职职位、任职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是否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及是否与原单位存在诉讼情况 , 并核查当事人在兼职单位、历史任职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参与研发项目,了解当事人在本公司的相关信息,说明当事人在本公司发明创造是否利用其他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必要情况下,对于重要的新进研发人员,通过相关走访、函证等形式访谈原任职单位,如某科创板IPO企业的问询中,针对发行人新进研发人员曾在多家集成电路企业担任重要职务,问询问题重点关注是否对其原任单位进行了走访或函证等相关核查工作 。
2.访谈新入职员工及其历史任职单位并取得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新入职的员工拥有的知识产权不构成职务成果 。
3.依据相关法规规定,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 因此新入职员工应避免在该等敏感期内提交专利申请,以防止职务发明纠纷 。
4.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建议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时结合实际情况并就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从业经历、科研成果、荣誉奖励、行业影响力、对企业研发的贡献等综合考量 。
5.针对离职员工,公司应留存离职申请、离职证明等手续文件,并通过访谈、承诺函的形式确认离职员工与公司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如果离职员工不予配合,需重点关注不予配合的原因,并综合考虑离职手续、股权回购手续的完备性、不予配合人员的激励股权所占发行人股权比例的大小等判断影响的大?。?就尽调和核查工作做好工作记录,穷尽力所能及的核查手段 。
6.建立行业有竞争力的薪酬、奖励和福利体系;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训机制和多元化的晋升渠道;执行严格的保密及竞业禁止政策为保护核心技术,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与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及核心员工签署相关竞业禁止协议 , 通过增加员工流动成本以维持人员稳定性 。
7.对于可能产生的核心技术纠纷,建议公司对核心技术、主要产品对应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部盘点并对主要竞争对手的相关知识产权情况进行综合对比分析,提前布局,避免竞争对手以核心技术纠纷为由干扰公司上市进程 。此外,公司定期对主要产品进行全方位的侵权风险排查 , 消除潜在侵权风险 。
四、股权激励的复杂性问题
为吸引和留住人才,诸多IC设计企业都会施行股权激励 。而激励对象的身份、流动性、离职是否触发回购被激励的股份、股份支付、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相关要求、资金来源、激励对象行权后未及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而由相关人员代持等问题经常出现 , 笔者结合监管部门关注要点整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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