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和检察官的区别 公诉人是干什么的( 四 )


庭审喝水,没有问题 。问题是,公诉人的杯子,应该有点讲究 。《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规定了公诉人不得有与公诉人形象不符的服饰、发型和举止 。其实并不限于服饰、发行和举止,还包括公诉人随身携带的杯子、笔等可能会在法庭上显露出来的物品 。一只卡通保温杯或者颜色亮丽的杯子,并不适合公诉人形象 。
因为,法庭是庄严肃穆的地方,公诉人的一身行头也要和这种气氛合拍 。我们可以把庭审比较一场“庭审戏剧”(当然很不恰当),公诉人的卡通保温杯,会让被告人或者其他人时常“出戏”,公诉指控的严肃和权威就会大打折扣 。
至于公诉人的水杯如何选择,当然最好是由单位统一定制的水杯 。如果没有,那么请选择矿泉水或者黑白灰这种单色系的水杯(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才符合公诉人指控犯罪的气场 。
七、公诉人怎样进入法庭?
《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第八条规定:公诉人出席法庭应携带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统一制发的出庭文件夹 。法庭书记员宣布“请公诉人入庭”后,公诉人应手持出庭文件夹精神饱满步入法庭,并向旁听席露出文件夹上的检察徽章 。
【公诉人和检察官的区别公诉人是干什么的】这个规定所提及的行为,据笔者的了解,在实务中已经不存在了 。大概是因为无法操作 。因为在开庭之前,控辩审三方已经在法庭中候审 。而所谓的检察机关统一制发的出庭文件夹,也很少见,只有在大要案中才会出现(不知道是否是按照高检院要求统一制发,还是各地检察院的创新举措) 。
现实中很多公诉人出庭都是怀抱一摞卷宗,案卷多的时候则会提着多个袋子,看着有点狼狈;或者是拿着制服、领带,坐到公诉席上开始着装 。至于起诉书,远远看过去只是若干页装订起来的白纸,很难让其他人看到最后一页上鲜红的检察公章 。
上述规定中所提到部分规范,笔者认为仍有执行的价值和意义 。例如,公诉人要精神饱满步入法庭;携带统一制发的带有检察徽章的出庭文件夹,在宣读起诉书时会向旁听席露出文件夹上的检察徽章 。因为庭审,就是一个最为注重仪式感的场所 。控辩审席位的摆放、法槌、制服、徽章,书记员宣布开庭、法警到场等等程序的严苛,都在通过严格的司法仪式,来维护法庭的庄严肃穆、捍卫法律的权威,让各方参与庭审人员感受到庭审的严肃性,并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对规则的遵守 。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律师出庭时穿法袍、戴假发也是如此,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彰显法律的权威 。公诉人代表国家出庭指控犯罪,在入场时就应有严格的行为规范,要带着“气场”进入法庭,从细微处体现检察指控的严肃性,如此会更有利于指控效果 。
八、起诉书未署名的检察官能出庭吗?
根据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以及检察权学理研究,检察权由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而不是由检察官独立行使 。这意味着检察一体化,检察职能具有相互协助性、检察官之间和检察院之间具有职务上的可承继、转移和代理性等特点 。所以,即使出庭公诉人不是起诉书署名的检察官,按照上述规定和理论依据,公诉人仍具有出庭资格 。
而且,2013年高检院下发的检察机关文书模板中有《派员出庭通知书》,而2020年版的文书模板取消了这一文书,说明高检院认为刑事案件不需要制作《派员出庭通知书》 。
但从实务操作层面来说,出现这种情形时,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当在庭前向法院送达《派员出庭通知书》,写明要出庭的公诉人姓名 。因为庭审开始时,审判长要询问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否申请公诉人回避 。如果当事人、辩护人等均不知道公诉人情况,如何履行申请回避权?如果在庭审中再说明公诉人更换的情况,一旦被告人或辩护人质疑、要求提供时间考虑公诉人是否符合回避条件,虽不会实质影响到指控,但会影响到庭审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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