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宅基地遭“严管+重罚”!4类行为别再做!否则,房被拆、地不保!

宅基地|宅基地遭“严管+重罚”!4类行为别再做!否则,房被拆、地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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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宅基地遭“严管+重罚”!4类行为别再做!否则,房被拆、地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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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作为保障农民住房需求的基础生产资料 , 近些年来一户多宅、面积超标、长期闲置等等一系列的违规问题层出不穷 , 不仅造成了国土资源的严重浪费 , 而且更不利于城镇化建设及宅基地基本制度改革的推进 。
基于此种现状 , 国家责令各地强化对宅基地的管理 , 并通过房地一体确权、跨村镇流转、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入市、抵押贷款、以宅换房等改革性举措来提升其财产性价值 , 逐步让农民意识到宅基地的不可或缺性 。

与此同时 , 针对宅基地私占乱建、非法流转、一户多宅等违规问题 , 部分地区出台并落实了与之对应的整顿与处罚措施 。 比如 , 未经报批私占农房视为违建;非试点区县跨村流转视为非法买卖宅基地;面积超标需缴纳宅基地超占有偿使用费……
严查之下 , 涉嫌宅基地违规滥用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以遏制 , 宅基地的使用价值及财产性价值得以明确体现 。 在此背景下 , 奉劝各位农民朋友千万不要再做如下这“4件蠢事” , 否则 , 宅基地不保!农房也可能遭拆!

第①件:“非法”买卖
“一户多宅”在基层并不罕见 , 因分配、继承等多种历史因素所致 , 不少农村户口的居民拥有2处及以上宅基地 。 而对于普通家庭而言 , 1处宅基地便足以解决住房需求问题 , 多余的宅基地便长期闲置 。 如此一来 , 将闲置宅基地“换钱”便成为多宅农户的第一选择 。
不过 , 国家严格限制宅基地流转 , 非试点区县只局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 然而 , 个别农民为了“卖高价” , 便非法将宅基地流转给其余村镇的农民或城里人 。 殊不知 , 这种做法已经涉嫌宅基地“非法买卖” , 一经核查 , 不仅要除以罚款 , 宅基地使用权也可能会被收回 。
第②件:私自“加宽、加高”
众所周知 , 宅基地农房建设需提前审批 , 待审批通过农户依照规划而建 , 不得超占、超高 。 并且 , 建房完成之后需经相关部门验收 , 验收合格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 然而 , 现实生活当中农民未经审批私自给农房加宽、加高的行为层出不穷 , 从整体来看不仅影响村容村貌的提升 , 还涉嫌违建存在安全隐患 。 鉴于此 , 私自“加宽、加高”会被强制叫停 , 并限期拆除 。
【宅基地|宅基地遭“严管+重罚”!4类行为别再做!否则,房被拆、地不保!】
第③件:未批先建
宅基地是依照国家政策由集体给农民免费分配的一项基本土地权益 , 农民需依法使用 , 不得将其长期空置、违规滥用 , 更不允许私搭乱建、未批先建 。 不可否认 , 在国家强化宅基地管理之前 , 农村普遍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 , 且并未受到任何的处罚 。 但是 , 自2019年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之后 , 未批先建会被“严管”+“重罚” 。
第④件:宅基地“建厂”
《土地管理法》规定 , 农民依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 , 只能在该块地上建造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 不可建造厂房、酒店、旅店等等 。 依照规定 , 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即农村居民不得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 , 一经核实 , 国家或集体有权没收农民所享有的使用权 。 不过 , 利用农房及附带地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生产经营活动 , 则不属于改变宅基地用途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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