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二套房假离婚,却成真离婚!房子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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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人为了改善居住环境 , 想再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 , 但是因为买二套房的首付过高 , 所以两人就想出了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达成目的 , 却没想到“假离婚”变成真离婚 。 这时候问题来了 , 离婚后这套房子归谁所有呢?今天咱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聊聊这个问题 。

家住上海的小刘为了在购买家庭第二套房屋 , 依然能够享受购房贷款的优惠 , 便和妻子小美商量 , 想要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获得贷款优惠 。 商量好之后 , 两个人马上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 并且还签订了离婚协议 。 协议里面约定小刘转给小美300万元 , 作为离婚补偿金 , 实际上这300万就是购房的首付款 。

【|为买二套房假离婚,却成真离婚!房子归谁所有?】之后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 小美拿着这300万把房子买了下来 , 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 但是让小刘没想到的是 , 小美事后却不愿意复婚了 , 小刘很无奈却没有任何办法 , 最后把小美起诉到了法院 ,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法院审理后认为 , 两人离婚是合法的 , 不能撤销离婚 。 但是小刘转给小美的300万 , 小美应当返还给小刘 。 那房子应该归谁所有呢?

这个案件涉及到好几个法律问题 , 第一个问题 , 假离婚的法律性质 , 在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这一说法 , 只要男女双方是基于自愿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 就是合法的 , 法院是无权撤销离婚的 。
第二个问题 , 300万的性质 。 在这起案件中小刘出具了他们的微信聊天记录 , 以及其他证据 , 足以证明这300万是购房的首付款 , 而不是离婚补偿金 , 法院也是依据这些证据判决小美返还300万 。
第三个问题 , 这套房子归谁所有?首先在本案中 , 小刘并没有主张要求小美返还房屋 , 但是根据现有的法律可以推断 , 在女方返还300万之后 , 这套房子大概率归小美所有 。

最后提醒大家 ,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可没有假离婚这一说法 , 假离婚就是真离婚 , 千万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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