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杨|3万卖出,17年后价值1135万,卖家反悔,宅基地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张杨|3万卖出,17年后价值1135万,卖家反悔,宅基地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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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杨|3万卖出,17年后价值1135万,卖家反悔,宅基地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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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杨|3万卖出,17年后价值1135万,卖家反悔,宅基地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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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 有关宅基地的买卖纠纷越来越多 , 尤其是那些一二线城市 , 因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升值高 , 那些原先出售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人自然是不甘心 , 他们临时反悔 , 索要已卖出的宅基地 。
那么 , 对于宅基地买卖纠纷 , 应该如何解决呢?
01、案例2018年 , 北京顺义区在河东一带展开了拆迁工作 , 家在柳各庄村的何大海一家兴奋不已 。 他们一家在2001年时从四川搬迁至北京 , 并买下了这套530平方米的宅基地 , 当时价格才3万元 , 而这次拆迁后 , 按照补偿标准 , 何大海一家可拿到1135万元 。
何大海一家尽管生活在北京 , 可17年来生活很是贫困 , 如果能拿到这笔赔偿金 , 那一家人将能够翻身做主 , 成为千万富翁 。

然而 , 2年过去了 , 村子里其他人早已搬走 , 唯独何大海一家没有任何动静 , 不是他不想搬迁 , 还是原房主于泊千方百计阻挠 。
其实早在2011年时 , 于泊就想要索要宅基地 , 但他只愿意给3万元 。 两人闹到法官那里 , 判决表示 , 于泊需支付70-80万元才能拿回宅基地 , 因价格太高 , 于泊根本拿不起 , 只能放弃 。
因此 , 得知柳各庄村拆迁后 , 于泊不甘心 , 再次找了上来 , 表示赔偿金属于自己 , 顶多给何大海一点赔偿金 。
于泊表示 , 当年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 宅基地不能买卖 。 不过他的说法遭到了顺义区相关政府人员的反驳 , 原因是北京有相关文件 , 宅基地买卖纠纷案件 , 因出卖方利益而起诉的 , 出卖方要承担主要责任 , 买受方是次要责任 。

同时 , 于泊和何大海均不是柳各庄村的村集体组织成员 , 因此拆迁赔偿没那么简单 。
很快 , 法院就对此纠纷进行了梳理 , 双方也达到了一致 。 从判决来看 , 于泊可享受拆迁补偿的30% , 何大海可享受70% 。
总的来看 , 于泊家可分到111.3㎡的安置房以及38.22万元的现金赔付;何大海家可拿到259.7㎡的安置房以及21万元现金 。
02、如何避免宅基地纠纷?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纠纷 , 这些年一直存在 , 且因买卖交易时间长、案情比较复杂、调解难度大、自建房已翻建等 , 使得案件审理更为麻烦 。
通常来说 , 因买卖合同不规范、房屋升值带来的利益驱动、城里人购买宅基地的政策禁止性均会产生宅基地的纠纷问题 。

那么 , 如何才能避免纠纷问题?宅基地作为村集体共同拥有的产权 , 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 。 同时又因为“地随房走”的原则 , 宅基地和农村自建房是一体的 , 两者不能分开买卖 , 因此自建房想要出售并不容易 。
早在1999年时 , 国务院就颁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 , 其中指出 , 城里人不得去农村购买宅基地 , 也不能为其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
如此就可看出 , 城镇居民去农村购房是违法的 , 双方签订的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
因此 , 农村房子可出售的对象 , 必须是本村集体成员 , 外来人员或非农村户口均不能买卖 。
也就是说 , 就算买家之前是本村村民 , 但如果转为城镇户口 , 也无法进村购买宅基地 。 而符合条件的本村集体成员 , 也要满足“一户一宅”原则 , 如果对方所在的户口名下已有宅基地 , 也是不能再次购买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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