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1年北京男子3万卖房,17年后涨到1135万,特别反悔想要收回( 四 )



面对于泊的再三纠缠 , 何大海一家非常愤怒 。 他们认为 , 于泊已经在2011年时主动放弃索要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权 , 不应该再次找上门来 。可是于泊却再次后悔了 , 还试图利用宅基地户主的身份 , 强行占有所有的补偿款和安置房 , 这是何大海一家无论如何都不想答应的 。
接受采访时 , 何大海的妻子王女士 , 非常委屈地诉苦说 , 于泊当年跟他们交易时 , 早就明确承诺 , 他已经搬到了城里 , 不会再用这套房子 , 而且还保证 , 永远不会再要回去 , 现在两次出尔反尔 , 还想要占据所有好处 , 这是什么道理?
王女士还强调说 , 现在要拆的是我们家的房子 , 已经跟于泊没有任何关系了 , 没有拆之前 , 于泊一直对这里不闻不问 , 我们一家人住在这里吃尽了苦头 , 但是我们也没有什么可以埋怨的 , 谁让我们没有那么大本事呢 。 我们一家都是老实本分的人 , 只想要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 现在因为于泊的纠缠 , 我们一分钱都没拿到 , 以后一家人的日子可咋过呀 。
王女士的哭诉 , 听着特别让人心酸 , 可是于泊却一点羞愧的感觉都没有 , 他甚至毫不客气地对王女士反驳说:你在老家不是也有房子吗 , 你当初卖了 , 你也可以再要回来啊 。 那样的话 , 你不就有地方住了吗?
于泊的态度非常明显 , 那就是不管发生什么事情 , 都要尽可能地争取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 , 得到更多的拆迁好处 。
上一次索要宅基地使用权时 , 他因为不想拿出70多万元的补偿款 , 选择了放弃 。 这一次 , 因为拆迁利益巨大 , 于泊的态度远比上次坚定 。

于泊的所作所为 , 给何大海一家造成了巨大的麻烦 , 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四、拆迁干部表态 , 原房主的理由被接连推翻
那么 , 这个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两家人都觉得 , 对方是在胡搅蛮缠 , 不愿意向对方妥协 , 闹到最后只能再次请政府干部出面帮忙协调 。
在不断争执的过程中 , 于泊也不是完全没有退让 。 他很清楚 , 自己早就把房子卖给了何大海一家 , 几乎不可能霸占所有的拆迁好处 。 但是他觉得 , 自己的名字在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上 , 还算是户主 , 应该是拆迁赔偿的主体 , 要占据大多数好处 。
于泊还说 , 等赔偿到位后 , 他会考虑酌情给何大海一家赔偿点钱 。 结果于泊的要求 。 很快就遭到了杜建春先生的反驳 。
杜建春先生是顺义区住建委征收拆迁管理科的科长 , 经常处理一些有关拆迁的土地纠纷问题 。
他明确表示 , 与土地相关的纠纷 , 一般都是因土地增值和房屋拆迁引起的 。 主动提起诉讼的人 , 基本上都是受利益驱使的出卖人 , 所以在合同无效上 , 出卖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 买受人应该承受次要责任 。
也就是说 , 于泊之前一直在强调的购买合同无效 , 其根源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 , 何大海一家不需要为此承担所有责任 , 有资格享受应有的权益 。

杜建春先生还强调说 , 国家进行棚户区改造 , 主要是为了提高困难家庭的生活水平 。也就是说 , 真正居住在棚改区的困难用户 , 才应该是拆迁的主要受益群体 。 于泊就算是跟这块土地有关系 , 也应该是次要的 , 无法强行顶替何大海一家的主要地位 。
眼看着自己提出的理由接连被推翻 , 于泊着急了 , 他直接拿出了一份拆迁文件 , 大模大样地对大家说 , 这份文件里明确说 , 安置面积是给柳各庄村集体组织成员的 , 何大海只是个外来人员 , 根本没有这个资格 , 所以安置面积没得谈 , 我是坚决不会让的 , 要谈就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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