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海南讯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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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报送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的通知》(建办保〔2021〕43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部门,组织各市县编报了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经审核并报省政府同意,2022年全省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套(间),新筹集公租房900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租房保障)11798户,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3907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3460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447套。上述计划已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纳入国家计划,现将计划任务下达各相关市县(附件1、附件2),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发展工程,各市县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抓好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推进计划,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服务保障机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项目开工前期工作,确保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
??二、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各市县要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组织和项目管理,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把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要对逾期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续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尽早竣工并投入使用。省住建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基本建成、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对进度滞后的市县进行重点督导和通报。
??三、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各市县要按照住建部制定的《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定,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在政府网站专栏及时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项目开工及竣工时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结果等信息。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推进,规范实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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