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捡漏司法拍卖却遇上天价出让金,可以悔拍吗?

司法拍卖|捡漏司法拍卖却遇上天价出让金,可以悔拍吗?


买受人姜某在司法拍卖平台上“捡漏”竟得法拍房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被登记机关告知案涉房产的土地性质均为划拨预估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约325万元 。 姜某认为该金额已超出拍品价值并严重超出申请人的负担能力拍卖公告中并未明确说明亦没有提示致使申请人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 。 故姜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拍卖并退回已交的274.4万元 。
【司法拍卖|捡漏司法拍卖却遇上天价出让金,可以悔拍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负有查明拍卖财产权利负担和瑕疵的义务在拍卖公告中应明确发布并予以特别提示 。 因拍卖公告中对拍品现状说明存在瑕疵未明确披露本案案涉房产的土地性质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 。 出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激化社会矛盾、贯彻法律的公平原则等综合考量法院依法裁定支持买受人姜某请求确认拍卖无效并退还已缴纳的274.4万元拍卖款的诉求 。
阿宇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广大公民在竞买法拍房时应明晰标的物的真实情况及状态切勿因低价而盲目竞拍以免承担更大的经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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