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 , 拥有城市户口的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的房子或宅基地 , 但是一遇到征地拆迁 , 因容易引发纠纷 。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 拥有城市户口的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建造房屋或者直接购买农民的农房 , 在拆迁中是否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款呢?
2007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 中明确提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 , 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 ”
也就是说 , 拥有城市户口的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已经获得的宅基地建房或者购买农民已经建成的房屋是不合法的 , 将其结合到拆迁工作中看 , 因为其违法性 , 在征地拆迁中一般是不能获得拆迁补偿的 。
【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居民买了农村房子,拆迁时能拿到正常补偿吗!】那么 , 为什么说城市户口的居民到农村买房、建房违法呢?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 , 再申请宅基地的 , 不予批准 。 也就是说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归农民所有换句话说就是本村的宅基地只能给符合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享有 , 之所以 , 我国会严格限制农村申请宅基地的审批 , 这是为了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 保护耕地资源 。
拥有城市户口的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农民已经建成的农房就产生了一种违法性 , 这种违法性导致在今后的土地确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证办理时是不予确认的 。 而在拆迁中 , 征收方在面对这种无证房屋一般会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 , 并且不予任何补偿 。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 , 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 , 可以采取措施 ,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虽然国家在政策上有诸多限制 , 但有些农民朋友依然为了获取高额利润 , 通过签订一份转让合同 , 把宅基地私下转让给城里人 , 其实这样作风险很大 , 有可能财房两失 。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 , 宅基地买卖属无效行为 。 一旦宅基地面临拆迁 , 卖房方会因为拆迁或其他的经济利益的驱动而提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 , 不但给宅基地房屋的买受人带来极大的烦恼 , 还有极大可能遭受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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